学生工作处

关于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6 08:08:55 浏览量:2471次 信息来源:原创文章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学院截至2021年12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 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会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实有17

  1.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实有 5

  1.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实有6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召开日期:

2021年12月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13. 开展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4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4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4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4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4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4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4

 

10. 开展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4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4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4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4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机车车辆系

车辆工程系

运输管理系

机电工程系

  •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会是在学党委和省学联领导下,学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群众自治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组织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为宗旨,发挥联结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及时向学生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为把我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高等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充分发挥联结学校和广大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学生与学校的沟通渠道畅通,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服务于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听取、收集学生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加强对广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广泛开展有益于学生成长成才的校园活动,积极传播科学文化,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和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创建学生会、系学生会和班级委员会”三级联动体系,打造“校会主议、会主行、班级支撑”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指导系学生会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各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  本会在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管理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第六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校学生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结合制。

(一)凡取得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籍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为本会个人会员。

(二)系学生会、班级委员会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受校级处分者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部门及学生干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并要求答复。

(三)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提供正当的权益保障和服务。

(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意见及建议。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和安排,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争做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十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党委和省学联领导、学校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报请团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是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按各系在籍学生总数比例产生决定。

(二)学生代表大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三)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

第十二条  严格遴选程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学学院实际情况,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会拟设委员11人,其中主席团成员5名,各部门负责人6名。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由团学组织推荐,各系团组织分别推荐3人,校学生组织推荐2人推荐候选人经系部党支部同意,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候选人名单确定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具体人选经学生代表大会采用等额选举产生,最终结果报学院党委和省学联。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征求广大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生会主席团对外代表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监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校学生会学生会常设权力机构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定,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筹备和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四)领导、组织系学生会开展工作,对系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收集学生意见,通过正常途径和适当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及时向学生反馈。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为学生会领导机构,成员人数为4人。

第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协助其工作

(四)决定学生会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调整、任免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

(五)领导、协调、督促系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六)向省学联、学党委、学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定期向学生代表通报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学生会设立办公室、国旗班外联部、权益部、纪律部文体部6个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超过40人,社团管理部由当月执行主席进行直接管理,其余部门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开展各项工作,工作需要可以项目化方式向各系招募志愿者开展工作,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二十一条  生会各部门实行主席团领导制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  学生会主席团和部门应建立详细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纸质版档案和电子版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  学生会应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评优评先制度和理论学习制度等制度,每学期进行考核。

第二十  学生会应建立述职评议制度,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门、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评议会述职。

第二十  学生会工作联系会议有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部长会议学生会部门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等。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执行主席负责召集,每周至少一次;学生会部长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每周至少一次;学生会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会议次数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学生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会议次数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一节  系学生会

第二十  系学生会是本会的团体会员,是在系党支部和学生会的领导下,在系团总支的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系学生会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及学生会干部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第二十  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认真完成学生会布置的工作,根据本会宗旨和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二十  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系学生会提议并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

第二十  系学生会设立系学生会主席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得超过3人,主持系学生会日常工作。可下设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纪律部和文艺部等工作部门,协助系学生会主席团开展系学生会各项工作,工作部门设置不得超过6个,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具体安排由系党支部确定。因工作需要部门人员不足时,优先安排各班班级委员会成员参与,人员依然不足时,可项目化方式向班级招募志愿者开展工作,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三十  系学生会要认真贯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根据各学生会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三十一  系学生会发生人事变动,应及时向学生会申报备案。

三十二  系学生会有义务及时向学生会汇报工作情况。

  学生会主席团和部门应建立详细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纸质版档案和电子版档案的管理。

  学生会应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评优评先制度和理论学习制度等制度,每学期进行考核。

  学生会应建立述职评议制度,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系党支部、系团总支和系学生代表等共同参与的系级评议会述职 

三十五  学生会工作联系会议有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部长会议、系学生会部门会议和系学生会全体会议等。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主席负责召集,每周至少一次;学生会部长会议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每周至少一次;学生会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会议次数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学生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会议次数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节  班级委员会

第三十  班级委员会是本会的团体会员,是在系党支部和系团总支的领导下,在系学生会和班级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开展工作。班级委员会对校学生会、系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及学生会干部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第三十  班级委员会由全班学生选举产生,对全班学生负责。班级委员会由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系学生会规定。

第三十  班级委员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组织班级学生积极参加校学生会、系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第三十九  班级委员会在班级学生的学习、生活、娱乐、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服务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章  学生会干部

四十  学生会干部是广大学生中的骨干分子,是学生会各类活动的重要策划者和组织者。

  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永葆理想情怀。具有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私分明,甘于奉献。

(二)恪守学生本分,勤奋努力学习。牢记学生身份,平等相待,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专业知识扎实,科学精神严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

(三)积极努力工作,牢记本会宗旨。身心健康,以为学生服务作为主要目的,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能认真倾听广大学生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四)作风全面过硬,摒弃庸俗习气。具有过硬的思想作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具有务实的工作作风,艰苦奋斗,积极进取;具有严谨的生活作风,廉洁自律,严于律己。

(五)扎扎实实做事,综合素质全面。把让广大学生满意作为工作目标,能扎根学生、勤于交流、求真务实。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任职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学生会干部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班级前30%以内,操行综合平均分90分及以上,且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学生会干部一般任期为一年,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前提下,采用推选和竞聘的方式产生。

  学生会干部考核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每学期综合考核一次,考核成绩作为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本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党、团组织划拨专项经费和预算经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可接受社会资助、赞助资金作为辅助经费。

第四十  学生会必须建立清晰、完备的财务制度,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审查和全校学生的监督。

第四十  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会。

  •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张浩博

团员

机车车辆系

2019级

30%

2

徐晓宇

团员

车辆工程系

2019级

30%

3

葛梦蝶

团员

运营管理系

2019级

30%

4

邱源胜

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19级

30%

5

马龙辉

团员

机车车辆系

2019级

30%

6

董超

团员

机车车辆系

2019级

30%

7

付春芳

团员

运营管理系

2019级

30%

8

曾庆朴

群众

机车车辆系

2019级

30%

9

柯贤东

团员

机车车辆系

2019级

30%

10

张建楠

团员

机车车辆系

2019级

30%

11

王昌宜

团员

运营管理系

2020级

30%

12

邓湘湘

团员

运营管理系

2020级

30%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会拟设委员11人,拟提名候选人14名,差额3名,差额比例为21%,符合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其中主席团成员5名,各部门负责人6名。

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由校、系学生会组织经充分酝酿后组织推荐,推荐兼顾广播站、青协等其他学生组织,推荐的候选人经院系团组织和党支部同意,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审查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经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各系团组织经充分酝酿后组织推荐,推荐的候选人经院系党支部同意,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二)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校党委、上级学联组织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11人,提名候选人14人,差额3人,差额27%。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本次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主席团5人,提名候选人6人,差额1人,差额20%,由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试行差额选举。

三、凡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五、代表有权对候选人投同意票、不同意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同意的在对应空格内打“√”,不同意的则在不同意的候选人姓名对应空格内打“×”,放弃的不做标记,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的“其他”选项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对应空格内打“√”。

六、每一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选票作废。填写选票要求符号准确,笔迹清楚。无法辨认的选票作废,对部分书写不清楚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不可辨认的部分无效。

七、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接着大会主席团成员投票,随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开箱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

八、候选人得到的同意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委员。获得同意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候选人实际得票多少排序,取满应选名额为止。

九、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1人、监票人2、计票6人共计9人,分 2 组监票与计票。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名,经大会全体会议代表表决通过。已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包括核实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人数、发票、投票、计票等进行监督。

十一、投票结束后, 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 作出记录, 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第一次学代会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1年1215

地点:学院大礼堂

代表数量: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4320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01人,占在校学生比例为2.2%,符合“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的要求。代表覆盖全校所有班级和学生组织,其中班级学生代表83名,占代表人数的82%,各学生组织工作人员代表18人,占代表人数18%,男生代表88人,占代表人数87%,女生代表13人,占代表人数12%,代表的构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

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

宣传报道链接:http://xsgzc.hcrt.edu.cn/view/13750.html

现场照片:

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应是具有我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具体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向上,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为学生所拥护和信任,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马豫疆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亮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bsxlwx@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