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比竞赛篇
“文明学生”月评选办法
(一)“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1、积极上进,表现突出
(1)青春、阳光、朝气,能严格要求自己,具有上进心。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待人有礼貌。
(3)语言、行为和举止文明。
(4)月操行成绩为优秀。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举手发言,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2)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3)努力掌握专业技能,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4)积极参加各类兴趣小组。
3、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能够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学生仪表仪容行为举止规定》等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1)按时值日,积极参加教室、卫生区、宿舍的卫生打扫。
(2)积极参加学校各类公益活动。
(二)“文明学生”评比办法
1、“文明学生”每月评比一次。
2、“文明学生”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3、由辅导员召开班委和团支部会议,按评比条件及学生当月实际表现,择优推荐,报学生科审定。
(三)“文明学生”奖励办法
1、学生科每月张榜公布“文明学生”名单,予以表扬
2、“文明学生”当月操行成绩加2分。
3、一学期内有两次及以上被评为“文明学生”,有资格参加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一)“文明宿舍”评比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宿舍可评为“文明宿舍”:
1、宿舍成员无违纪现象,遵章守纪好。
2、卫生值日落实到位,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3、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无吵架等不团结现象。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文明宿舍”:
1、宿舍被子、床铺不整理,个人用品摆放不整齐,宿舍脏、乱、差,宿舍成员个人卫生差,卫生值日制度不落实。
2、当月宿舍检查有一次不合格。
3、宿舍成员发生吵架、互不讲话、闹小帮派等现象的。
4、宿舍内有喝酒、抽烟、赌博现象的。
5、留宿异性、校外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的。
6、损坏宿舍公物的。
7、因宿舍成员的责任,发生被偷盗的。
8、早晨不按时起床、整理内务的。
9、晚就寝点名宿舍成员有不到或夜不归宿的。
10、就寝后不熄灯,或熄灯后不休息,在宿舍大声喧哗、上网或干其它事情的。
11、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违禁电器的。
12、其他不符合文明宿舍要求的。
(三)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标准
1、室内外地面、墙壁、门、窗洁净。
2、个人床铺整洁,被子叠放整齐。
3、室内洗漱用品、衣物鞋帽、书籍等生活学习用品摆放统一、整齐。
4、室内布置有序、整洁大方,无乱泼乱倒、乱贴乱画,无霉臭味。
(四)“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1、“文明宿舍”每月评比一次。
2、辅导员和班干部根据平时宿舍检查记载及宿舍成员平时表现,按照评比条件确定文明宿舍名单,报学生科审定。
(五)“文明宿舍”评比奖罚
1、当月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门上挂红色“文明宿舍”标牌。
2、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其室员当月操行加每人加2分
3、被评为学期“文明宿舍”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4、一个学期内所有宿舍评比中,均未评上“文明宿舍”的,其宿舍成员不得被评为本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5、在“文明宿舍”评比活动中有造假者,取消该宿舍“文明宿舍”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文明班级”评比办法
(一)“文明班级”评比条件
1、学习氛围好,班级学风浓厚
2、遵章守纪好,班级纪律严明
3、环境卫生好,班级环境整洁
4、精神文明好,班级团结和谐
(二)评分标准及细则
文明班级评比采用100分制:
1、学习氛围30分
(1)课堂纪律好,学习风气浓厚,学生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回答老师提问踊跃,能够和老师形成教学互动。(20分)
(2)全班学生能够按时、独立地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作业。(10分)
由班级任课老师根据以上两项内容综合评出班级得分。
2、遵章守纪40分
(1)两操集合迅速、人员齐整、动作整齐。集合动作慢扣1分;无人领操扣1分;旷操一人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2分;全班提前下操为0分。
(2)上课出勤率高。上课缺勤一人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2分(超过10分钟未进教室,按旷课处理)。
(3)晚自习纪律好,教室安静。值班老师和学生会点名时,缺一人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2分;晚自习纪律差,提前离开教室,由值班人员酌情扣3-5分。
4、晚就寝纪律好。晚就寝点名时缺一人次扣1分;违反就寝纪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的,酌情扣3—5分;就寝后私自外出的,一人次扣3分;夜不归宿者,此项为0分。
5、班级发生严重违纪,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一人次扣10-20分。
3、环境卫生(20分)
(1)教室卫生:晚自习检查教室卫生,未清扫的0分;垃圾未倒的,扣2分;其它情况由检查人员酌情扣分。
(2)清洁区卫生:早晨上课后检查清洁区卫生,未清扫的0分;垃圾未清理的,扣2分;其它情况由检查人员酌情扣分。
4、精神文明(10分)
(1)发生争吵的扣3—5分
(2)打架、斗殴的0分,情节严重的,酌情扣分(允许有负分)。
(3)其它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酌情扣分。
(三)评比办法
1、“文明宿舍”数占班级宿舍总数的30%的班级有资格参加评选“文明班级”。
2、每月由学生科负责对各班得分情况进行汇总、评比,以年级为单位按分数取前三名为“文明班级”。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符合企业用人标准的优秀技能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集体及个人荣誉称号及名额
1、“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在校班级的20%;
2、“三好学生”;(班级学生数10%)
3、“优秀班干部”,不超过全校班干部的30%。;
4、“文明寝室”;(每班3个)
5、“优秀学生会干部”,学生会推荐2—4名;
6、“学习进步奖”; (每班3名)
7、“优秀护旗手”,护旗方队推荐1—2名 ;
8、“优秀国旗班”,(每年级3-5)
9、“优秀播音员”、“优秀记者”2-3名。
(二)评比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
2、评选工作由辅导员组织,在认真总结班级工作的基础上,经班委会和辅导员研究后报学生科。
4、“先进班集体”由学生科考核,报学校审批;“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学习进步奖”由班级推荐,“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推荐,“优秀护旗手”由护旗方队推荐,“优秀播音员”、“优秀记者”由广播站推荐,学生科审核,报学校批准。
(三)评选条件
1、“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风气好
①团结友爱,奋发向上,求实进取,班级精神面貌好。
②学生做到尊敬老师,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③在每月文明评比中至少两次被评为文明班级。
(2)学习风气好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受到任课老师的赞扬。
②专心听课,勤于思考,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认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③后进生学习有明显进步。
④学习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遵章守纪好
①课堂纪律好,没有干扰课堂教学、妨碍老师讲课的现象。
②课间、午间活动秩序良好。两操做到快、静、齐,出操队伍整齐,步伐一致。
③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教育,无严重违纪,受记过以下处分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
④出勤率高。一学期全班累计旷课平均每人不超过0.5节;迟到、早退平均每人不超过两次。
(4)清洁卫生好
①个人卫生习惯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不把白色垃圾带入校园、教室、宿舍。
②教室和公共区域干净整洁,美观大方,保持良好。
③至少有30%的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
(5)主题活动开展好
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成绩突出。
②主题班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教育性和实效性,每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低于四次。
③班会和团组织活动按时落实,参与面广,效果良好。
2、“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每学期至少两次被评为“文明学生”。
(2)具有团队精神,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无缺勤现象。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在班级劳动值日中无缺勤行为。
(4)无旷课现象,迟到、早退不超过三次,病、事假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
(5)操行总评分在90分以上。
(6)无不交作业现象,每门功课成绩都在80分以上。
(7)积极参加两操及课外活动,无旷操现象,体育成绩在80分以上。
(8)严格遵守纪律,未受处分。
3、“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在“三好学生”评比条件基础上,要求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在班级管理、团支部、学生会工作中,能大胆管理,积极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2)学期各门功课考试总成绩平均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
4、“学习进步奖”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较上学期提高幅度显著。
(3)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5、“优秀护旗手”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护旗方队的平时训练和升、降国旗仪式,且表现突出。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无违纪行为。
(3)各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
6、“优秀播音员”、“优秀记者”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广播站的播音、采访和撰稿工作,且表现突出者。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无违纪行为。
(3)各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
(四)申报材料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2、“先进班集体”、“学习进步奖”、“优秀护旗手”、“优秀播音员”、“优秀记者”须上报先进事迹材料。
3、以上各类申报材料必须用钢笔填写,书写规范整洁,并于每学期放假前报学生科。
(五)奖励办法
1、 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2、每学期初召开先进表彰大会,为受表彰先进颁发荣誉证书,先进荣誉称号记入本人档案。
武汉铁路司机学校文明示范班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培养适应各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通过文明示范班的创建、评审活动,以加强班级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推动、班集体的带动、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实现班风带学风,学风促校风,在全体学生中形成热爱学校、文明礼仪、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的良好风气。
第三条 创建、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对申报创建的班级应严格要求,确保评优质量。
第二章 创建文明示范班的标准
第四条 文明示范班在班级思想建设方面需达到以下要求:
1、全班同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班级申请入党人数不少于80%;
2、定期组织召开班会、班委会,定期组织团组织生活,班集体活动主题鲜明,舆论导向正确,每学期组织主题班会不少于8次;
3、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班同学安全文明意识,做到宿舍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实训实习安全、旅游外出安全、上网安全,学期内无安全事故;
4、定期进行感恩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班级学生有礼貌;无抽烟、外宿不归等现象;
5、全班同学树立节约意识、节俭观念,倡导低碳生活,树立节俭文化,无随意损坏财物和浪费水电的现象发生;无人叫外卖、无人乱丢乱扔。
6、全班同学积极宣传班集体建设,经常向校报、广播站、学生工作刊物、网站等载体投稿,一学期各类稿件录用数量不少于4篇。
第五条 文明示范班在班风建设方面需达到以下要求:
1、班级规章制度健全,班级日志记载完整,学生成功素质教育活动记录完整、准确,学期计划切合班级实际并有可操作性,学期总结实事求是且突出重点和个性;
2、全班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共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班级育人环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期内全班同学无违纪处分;
3、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团结互助,工作有力,能积极完成学校和学生科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能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学校和科室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和科技活动,并在各种比赛和竞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充分的机会和良好条件。本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和科技活动学期内不少于4次;
5、教室环境布置优雅,突出班级文化、地域文化和企业文化,桌椅摆放整齐,清洁、明亮,无乱刻乱涂乱画、损害公物现象。教室、宿舍和指定卫生包干区要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检查成绩优等;
6、班级成员没有恶意欠费(学费、住宿费、水电费等)现象。按时关网、关灯。
第六条 文明示范班在学风建设方面需达到以下要求:
1、班级内学习氛围浓厚,学习目标明确,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班级内部形成良性的竞争氛围。班级大多数同学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及格率达90%以上或各科成绩在平行班级中排名居前;
2、学生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活动,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记笔记,不带食品进教室和实训室,上课无打盹、无玩手机的现象,衣着得体,举止文明,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良好,按时完成各科作业,无抄袭作业现象;
3、班级经常开展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诚信道德品质,提高学生诚信度,全班同学能独立完成作业,无考试作弊现象;
4、晚自习出勤率高,自习纪律优,并能根据时间安排好自习内容;
5、专业课在同专业同年级班中名列前茅,无不及格现象。
第七条 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者,不得评审或取消其资格:
1、凡评选期内有班级成员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评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及今后申报资格;
3、颁奖后如发现获奖班级在参评期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学生科收回荣誉奖牌,并在全校通报;
4、因本条第二、三项取消评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第八条 原则上未经申报创建的班级不参与文明示范班的评审。
第三章 文明示范班的奖励名额与办法
第九条 学生科聘请有关部门代表、任课老师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各辅导员推荐的文明示范班评审材料,组织全校评审大会,每学期评审出10个左右的班级为文明示范班。
第十条 获“文明示范班”的集体由学校授予荣誉奖牌。
第十一条 学生科可以收集文明示范班的获评班级先进事迹,通过多种形式在校园中宣传,获评班级应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 学生科从校文明示范班中推荐若干班级参评省级、国家级先进班集体。并通报各订单地铁公司。
第四章 文明示范班的创建和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申请文明示范班创建:
1、拟参加文明示范班评审的班级须于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向学生科提出创建申请,填写《文明示范班创建申请表》,从申请被学生科接受之日起至下学期开始前为文明示范班的创建期;
2、学生科须及时审核并公示全部申请创建文明示范班的名单。
第十四条 文明示范班评选程序为:
1、申报创建文明示范班的班级,创建之日起接受评审小组的日常考评,日常考评成绩占50%;
2、申报创建文明示范班的班级参加全校文明示范班评审会,评审成绩占50%,评审会程序如下:
1、申报创建文明示范班的班级,填写《文明示范班评审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学生科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文明示范班评审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文明示范班候选名单;
3、召开全校文明示范班评审会,候选班级代表可配合PPT现场发表班级建设陈述,由评审委员会投票,并现场公布评审分数;
3、学生科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4、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进行表彰。
第十六条 文明示范班评审委员会由学生科聘请校、学生工作领导、职能部门代表,以及任课老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十七条 参评文明示范班的候选班级根据抽签原则确定上场顺序,展示内容包括班级的思想建设、班风建设、学风建设、班级特色、获奖情况等方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参评班级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科提出意见。学生科应在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学生科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2014年3月5日起实施。